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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限定 TOP 画像(每5-10日更新) 2009/11/25 更新第 47 枚 091125 綾瀬はづき先生 第1回 (by yukir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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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這裡明明就是阿宅新聞站,為什麼現在寫文竟有種包青天升堂的FU!

寫在前面:
希望大家就事論事,拿出事實根據冷靜分析。
張女士不尊重MJ,不代表我們就不需要尊重張女士,請不要對她進行露骨的人身攻擊,謝謝。


(1)



這篇文章是我在搜索驗屍報告那篇文章的反向連結時意外發現的。

基本上我沒有買過張女士的書,但好歹也知道她是幹嘛的,所以當我看到那個名字配上看似富有哲理的標題時,忍不住好奇地點了進去,掃了一眼後就默默關掉。

當天晚上,UDN的新聞討論串像著了火一樣,話題迅速蔓延開來,來自各處、支援麥可的網友紛紛留言要求作者道歉。粉絲們不斷到張女士的官網留言或寄信給張女士,很多人整理出麥可的相關澄清資料供她參考,雖不乏有人語氣嚴厲進行討伐,但大多數人是很理性客氣的,訴求不外乎希望張女士能尊重事實,並坦然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就在這股媒體口中的「轟炸」進行到如火如荼時,報社終於有所「反應」,而他們所作的「反應」是:

將新聞下架,並刪除留言板上的300多條留言。

然後不知想達到什麼效果,他們丟了這篇聲明出來:

http://tool.tacomart.com.tw/board/index.php3?iD=119


既然是聯合聲明,就算不是張女士親筆所寫,一定也已經過她閱畢並贊同貼出。

天啊,所謂的知名才女作家高度竟不過如此!我的吐槽魂一下子被激出來了!

>> 我們堅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與認知,我們更堅決維護每個人發表不同意見的權利。
張女士,當妳因為年老活動不便必須坐輪椅時,可以讓別的C咖作家說妳其實根本沒病只是企圖博取同情,並總結出「妳人生就是個笑話,妳最大的悲劇就是沒能接受真正的自己」嗎?

>> 竟有MJ歌迷以煽動性語言公佈張曼娟小學堂電話與地址,此舉著實令人震驚
請問妳在震驚什麼?以為這位歌迷公佈的電話跟網址從哪來的?就是網上搜來的呀!幫幫忙啦小姐,你們沒公佈過怎麼做生意啊,難道還要麥可的歌迷幫你們做行銷?煽動性語言我是沒見識過不知道在指什麼,不過妳以為MJ迷想幹什麼又能幹什麼?在你們學堂前跳「筆咧」嗎?喔~那對八歲到十四歲學童來說可還真危險啊。

>> 若真有擦槍走火的場面發生,誰來負責?這是最愛孩子的MJ在天上願意看見的事嗎?
第一點,什麼叫擦槍走火?妳是太看得起自己還是太看不起歌迷?還是說,妳其實看不起的是台灣的刀槍管制法?
第二點,在上一篇文章還在說麥可的戀童癖疑雲引人側目,現在馬上改口說他最愛孩子以平息歌迷怒氣,MJ在天上一定就非常高興看見這樣!

>> 各位的言行舉止應該榮耀MJ,而非引起反效果
貴為教授的妳都沒有做表率,憑什麼要求別人怎麼做?


老實說,我開始就沒有覺得張女士錯得很離譜,她也是嗜血媒體蒙蔽下的一分子,如果她在接觸真相後有所反省,我搞不好會試著去喜歡上這個人。然而遺憾的是,我在這篇聲明裡沒有看到一絲一毫道歉的誠意,只看到一名大眾人物拿錯題材來消費,被攻訐後又拉不下面子承擔,於是擺出一副受害人的嘴臉,擺出「我無所謂可是你們不能傷害小孩啊」的清高模樣,利用個別的激進反例來模糊焦點。

對,大家都很清楚張女士是成年人,可為自己的言行負責,所以就算去學堂要找也是找她,分明是她自己莫名其妙要拿小孩子出來做擋箭牌,還自以為是地高舉MJ的大義!作為文人和教育者,非但親自毀掉了表態機會,甚至進一步把自己往火坑裡送,此時此刻的我,對她只剩深深的同情與不屑。


現在,讓我們回顧整個過程,總結一下張女士之所以被攻訐的原因:

1. 作為一名風行遐邇的知名作家,發表文字前不事先求證清楚,有誤導群眾之嫌。

2. 作為一名理應具備涵養的教育者,公然拿逝去之人(何況是跨越3代的巨星)做引子展開不適切的批判。

3. 寫過幾本有名的書,就認為自己可以總結人類史上唱片銷量最高、2小時內賣完115萬張演唱會門票、獲得2次諾貝爾獎提名、人道主義獎得主、捐款達3億、獨立支援39個慈善基金會的傳奇人物的人生是個笑話。

4. 道歉對她來說跟死一樣難,甚至沒有發現自己錯在哪。



從前從前,我不喜歡偶像明星,因為那群盲從的歌迷實在讓我噁心。某國內藝人被抓到有吸食大麻嫌疑,歌迷高呼「我們永遠相信你絕對是清白的」,等驗尿結果出來,他們立刻改口號稱「他的壓力那麼大,有吸毒也不奇怪」。

我看著歌迷,心想他們腦袋都秀逗,竟如此瘋狂迷戀只是有著漂亮臉皮子、唱唱歌跳跳舞就能紅的藝人。
我看著他們,心想我絕對不是那樣,我很理性。



事實是,我們每個人都活在感性到理性的光譜上,沒有哪邊比較對的問題,最要不得的,是「自以為理性」。

明明就是不願放棄10多年來的消費題材,不願承認一直以來犯下的缺德行徑,所以選擇性地認可支持我們內心信仰的論據,自以為眼睛明亮;明明連澄清資料的細節都未看清楚,就將之歸類為瘋狂粉絲的魚目混珠。

明明喚回人性的正義感和善心,不僅僅是替麥可傑克森平反,更是吹響社會亂象即將毀滅良知的告急號角,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卻有人認為無所謂:「人都死了,何況我也不認識麥可傑克森。」


張女士,當妳看到所有對不實報導的澄清資料幾乎都有影片佐證,而媒體的胡說八道流於文面時,心裡在想什麼?
是「天啊,我一直以來都誤會他了!」還是「我被騙了,我也是受害者!他們根本沒有必要這樣攻訐我!」

如果是後者,我想安慰妳,麥可受到的攻訐是妳的幾千幾萬幾億倍多,妳不會寂寞


我不認識妳,但我想要感謝妳,因為從妳身上我學到了兩件事:

第一,我從此以後可以過得寬心點了,因為不會再把任何消費麥可的人當回事,畢竟身為教育家的名人都忍不住想做的事,庸人又怎能抗拒?

第二,高中時,國文老師曾問我要不要做作家,我立刻說不可能,因為在我心目中,作家必須具備非常高度的素養和知識,那是天資愚拙的我一輩子達不到的。就在看見妳的評論後,我突然充滿了信心,如果寫出這樣的文章的這樣的妳,可以開學堂,寫暢銷小說,我則考慮在活著的時候去爭取看看諾貝爾文學獎。科科。



下一篇文章如果還是關於MJ,就是對那些偶爾看到就心煩(?)的媒體護航者講話,那些「自以為理性」的典型代表。


延伸閱讀:
>> 謊言短跑,衝刺在前,真相長跑,終會大白
>> 名記者Martin Bashir承認當年在"Living with Michael Jackson"訪問中,虛構抹黑Michael Jackson
>> 《活成笑話,死成神話》換來一堆氣話
>> 評--東吳大學中文系張曼娟老師: 活成笑話,死成神話




對了,所以那個阿靖是誰啊,有誰知道嗎?

*************

(2)


有人不明白我在科個什麼勁,他覺得張女士說得沒錯呀,「要接受自己」這個道理很對,就算用錯了引子也不能怪她,畢竟世上8成以上的人都對麥可有誤會,誰會知道新聞也有假,而且多半是假的呢?

對,至少在我的認知中,她錯的點當然不是以為麥可有漂白或戀童癖這件事。試想想,如果某日我斥責犯罪,叫大家千萬「別像開膛手傑克一樣殘忍」,突然有群人冒出來說,開膛手其實是下了冤獄:「他沒有那麼壞。」並給我一海票資料舉證,表明都市傳說誣陷了傑克,開膛手傑克其實心地善良又慷慨等等,我多半會感到驚訝多過愧疚,因為幾十年來開膛手傑克在大眾眼中的形象就是殘忍的殺手!

但,如果他們所說的就是真相,我將很高興去查閱那些資料並用頭腦判斷,凡是人從出生就開始犯錯,有改正的機會何樂而不為呢?開膛手傑克的貢獻越大,那些被他給予過快樂和恩惠的粉絲對我進行的批判就越憤怒和不理智,這是人之常情,一個真正有涵養的人,理所當然考慮得到這點。

(我想被譽為才女的張女士應該不難體諒到她稱呼的這些「可愛的歌迷」到底在氣什麼吧?)

可能感到委屈,可能激起反骨,但我相信當我接受開膛手是好人這件事,對自己的誤解真心表示歉意,並開始愛他、傳播他的事蹟,那些曾批判我的人定會改觀甚至成為我的朋友。可惜張女士沒有那麼做,她淡定地說自己完全沒有批判誰的惡意,是麥可的歌迷誤解了文章,她不擔心自己的形象,也不擔心大家不看她的書。

我真的感到很惋惜,堂堂的作家兼教育者,給我們後輩帶來的榜樣竟是如此。

以下是我抓到的一些關於「張女士對麥可迷道歉」的新聞重點:



>> 第1,我沒說他整形、漂白,而是指全世界都在討論這件事情。
活成笑話,死成神話」的原文:



You just need to say sorry, but you spent half an hour making your sincereness a bullshit.



So you see, she really felt sorry about this 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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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58)

Post Comment
  • 報紙上看到有人舉著牌子寫:張曼娟你才是笑話!
    原來是這回事阿~
    作家就不用收集資料嗎?那不就跟媒體人仕差不多了(炒作新聞)
  • 張女士說,作家不是記者,作家可以有偏見....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19 02:49

  • 寫文章不做任何考證
    只憑一些謠言如此亂寫
    誰都可以當作家了
    --------------
    話說媒體的作為通常是像下面講的這句話
    "新聞怎麼報?亂報囉~"
    說媒體是社會的亂源也不為過
    一昧聽信媒體的人也很恐怖
  • 我不怪聽信的人 因為他們沒有機會接觸真相
    但是在真相大白後 每個人的反應卻如此不同
    似乎讓我看到人性至惡又至善的方方面面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19 02:51

  • 而且麥可捐的三億還是三億"美金"呢!
  • 連他也要跟著消遣死人.....那篇文章的第一段拿來形容作者自己其實也不為過了XD

    發現周遭的人早就被那些謠言矇蔽了
    看了版主之前的文章後在下有去看那些影片再用自己的腦袋判斷負面消息是不是真的
    可惜周遭的人並不會那麼做,大多是因為跟他們沒關係,所以用不著那麼認真去了解真正的情況吧(嘆)
  • 我不能理解他們竟覺得沒關係
    這種狀況持續下去 很恐怖 我們的良知 漸漸在泯滅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19 02:53

  • 似乎就是張曼娟的小孩~所以這篇文章是寫給她小孩的教育信嗎?還是真"好教育"呀!
  • GOOD,超棒的,我等著看阿靖出人頭地。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19 02:56

  • 阿靖是....

    親愛的阿靖:

    有一天,我夢見自己老了。你可能會忍不住發笑,在心裡說:「拜託啊姑姑,妳現在就已經老了。」

    由文章看來,張曼娟是阿靖的姑姑。

    不過這不是重點,張曼娟這次真的是讓人看透她了。說人家過氣,她自己書能二小時賣光再來說吧,何況人家一張門票就值好幾本書了。要笑話別人之前,還真的得先想想會不會到頭來笑話的是自己啊= =
  • 她說過氣時 我還只覺得那是她太忙碌 對流行界敏感度不夠高
    但在人去世後還不到1個月、各地還在積極致敬中
    就急著說人家過氣
    我還真沒見過這麼「有品」的文人!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19 02:54

  • 你這篇寫超棒的
    不過張女士的吐血言論還不只於此
    她居然還在給媒體的公開聲明
    還是認為是MJ選擇不用黑人的身分發揚音樂
    顯示這個人真的沒救了
    她真的越看越討人厭!
    還自詡為作家哩
    呸~~~


  • 是啊我後來有看到
    還在猶豫要不要繼續吐
    老實說她的程度 快超過我能吐的範圍了 XD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19 03:50

  • 愛會留下痕跡

    轉載:支持麥可提名諾貝爾和平獎

    重要訊息請網友們幫忙推文,謝謝!
    這是支持麥可傑克森Michael Jackson再次提名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投票, 請大家 1.填姓名及 2.E-mail add,
    3.再Sign in 即可,請大家協助投票
    ( 感謝全球熱情的粉絲與網友們提供! ) http://www.petitionspot.com/petitions/mjfornobelpeaceprize

    目前7424票數,目標10,000票,還差2576票! ~~~加油啊!


    http://tw.forum.news.yahoo.com/topic/tbn_1246067372/article/970.html
  • 「不過張女士的吐血言論還不只於此
    她居然還在給媒體的公開聲明
    還是認為是MJ選擇不用黑人的身分發揚音樂
    顯示這個人真的沒救了」
    ----------------------------------
    這就要先問問那位張女士了
    「MJ選擇不用黑人的身分發揚音樂」
    這句話從何而來XD?又是什麼作為讓他認為麥可有這種心態
    不會又是從讓他覺得自己也是受害者的媒體得知的吧囧
    這樣的話....這個人真的沒救了
    是說「那位張女士」真的沒救了!!XD
    (用作者的言論來吐槽作者真是超讚的XD)
  • 張女士的確在記者會辯駁時有說過這句話
    大意是「我覺得他應該用黑人的身分發揚音樂」

    這句話更可笑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19 14:51

  • 嗨,你寫的真的很好,深深贊同!
    從事情開始我也去留言好多次,但是我真的有種「對牛彈琴」的感覺,
    我認為小地方就可以看出一個人真實個性,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發現錯誤的當時虛心承認錯誤、修正錯誤即可,
    網友又不是每天吃飽撐著都去盯著她一個人(她以為她是誰?),
    傲慢、推卸責任、以尊重創作自由為冠冕堂皇的的理由,
    最看不起的是她反過來抹黑我們歌迷,而且還是堅信MJ應以黑人姿態出現,
    腦袋裡的偏頗思想明眼人一看便知,還質疑大家的文字接受能力沒她好??
    台灣文壇出了這號人物還真是太了不起了!

    「無恥之人天下無敵」,我現在深刻體驗到這句話的意思了。
  • 哼。對阿,是沒說過。不過是用寫的。這就是老師啦,難怪越來越多人說,"e04妳老師"
  • 他是不是沒搞清楚狀況就在那道歉阿......
    道歉還一副自己沒錯的樣子
    有點聲望就自以為是 很討厭這種人...

    不是文學作家打或說出來的字就很深澳...
    還想在那邊掰標題反諷

  • 她真的沒救了
    腦袋真的是裝大便喔
    吼!!
    我好生氣喔~

  • 請版大一定要再寫下去!
    加油~你這篇文章真的寫得很好
    大家都廣為流傳呢
    張小姐真的太傲慢了~><"

  • 會定期來逛.上回看了平反文.有和同學討論
    不過被說到MJ是故意白化病
    我就沒有例証(不清楚事實如何)來反駁
    不知有沒有資料或連結參考@ @"
  • 關於張女士的文章
    從一開始的憤怒到現在 只剩下好笑了

    笑她污衊麥可反而讓自己成了笑話
    笑她事後愚蠢的聲明
    笑她身兼作家與教育工作者竟然會如此無知
    笑她.....
    妳以為自己能有多少貢獻啊?
    當妳看到麥可做的任何一件善事都該感到羞愧..

    不過 張女士活著也不是毫無用處啦
    因為壹周刊應該很需要她這種文筆和頭腦XD
    潛力無窮啊....XDDD
  • 這故事告訴我們不要隨便得罪名作家,
    因為文章都是因為她有名而寫出來的==,
    怎麼寫都說得通。。。。

    我只是路人一枚。
  • 她有名喔?我沒看過她的書,不過現在的確是有名了。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22 02:31

  • [轉載]

    此外,因為白斑病遏止了黑色素細胞的作用,導致患部沒有辦法藉由日照來曬黑的。也就是說並沒有所謂的增色治療。為了使膚色均勻,只好反其道而行,使用脫色治療(也就是外界誤認為的漂白術)。這是在醫療上為了讓白斑病患者在將來的生活上能更有品質的唯一方法。而脫色療法,也並非萬能,是故我們可以看見麥可身上仍有許多不均勻的色塊,這些沒辦法治療的部分,就只能靠化妝了。
  • [轉載]

    脫色治療(是嚴重白斑症的治療手段,非漂白),反其道使得膚色能均勻,也就是脫色治療使得他會畏光,在陽光下不得不戴口罩、撐傘、穿長袖衣物。

    白斑症脫色治療醫學說明: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1176883.html
    脫色療法

    又稱逆向療法。是指用脫色劑外塗久治不癒的白斑邊緣著色過深的皮膚,使之變淡。近於正常皮膚的顏色。常用的脫色劑有3~20%氫醒單苯醚霜、3~10%雙氧水等。必需說明的是外用這些脫色劑不一定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所需的脫色時間亦較長。一般需要外用10個月或更長時間。少數病例應用脫色劑色的部位還可能誘發新的白斑。同時使用時還會引起一些不良反應。本法僅適用於僅存小片正常的皮膚。

    白斑面積超過體表面積的40%的白癜風。因為白種人的膚色完全變白和正常人相差不太明顯,但黃種人全白的話就很顯眼,所以在亞洲國家用的不多。

    具體方法是用20%的氫醌單苯醚霜外用,日二次,持續6至9個月,部分用藥時間要長達幾年。這是一種永久性的色素脫失,暴露部位沒有色素要注意防止紫外線損傷。
  • [難道她看完都沒有感覺嗎?]

    有那麼多資料來證明,為什麼張女士還要認定麥可想當白人(連麥可本人都不只一次說他以身為黑人為榮了)。她的腦袋難道沒有判斷是非的價值了嗎?如果是很同情她的腦子退化成這樣,如果不是只能說她操弄文字的手段很惡劣。
  • 15樓的小弟弟 怎麼說 mj是故意得白斑症ˇˇ
    這個要怎麼舉證?? 他是父親那邊的隱性疾病
    他姐姐也有得到,而且生病怎麼故意得到??
    你同學需要再上課,沒有人會故意要生病的
    很多人都這樣 我跟我朋友說他也是說他故意的
    腦袋再裝蝦咪 用常理想就知道不可能的事情
    你跟你同學說 那你故意得白斑症給我看
  • 版主 妳剖析的太好!我愛妳
  • 謝啦.有病的概況和遺傳事實.
    被反問也能一一答出了!!
    對方今年上醫科.所以那時不能用吵的撐過爭論...
    可能平常人沒查過.都不太懂這病症@ @"
    再次謝囉!!
  • 張曼娟在7月20日
    再度補充的道歉解釋:
    http://www.prock.com.tw/news-manchuan-16.htm
  • 說得有她的道理在,但我想重點不是那個 OTL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21 01:25

  • 還是在強調創作自由啊,而且竟然拿孔子來比喻自己說過的話,顯然「沒有接受自己」的是他自己(嘆)

    「以身為黑人為榮」說起來有點誇張....但畢竟太多人誤解麥可想當白人,只好用這樣的措詞婊是清白吧(嘆)
    但起碼麥可沒講過自己想當白人....這也是回到謠言的本質
    身為教授,對於謠言竟然絲毫沒有求證的想法,聽到人家講什麼就跟著講
    這樣子怎麼教育我們的下一代啊

    PS.在下不是麥可的歌迷也不是支持者,純粹是因為不滿張女士的行為XD
    在下連他很有名的月球漫步是哪首歌都不知道^^"
    看過搞笑影片,追根究柢後才知道戰慄是麥可唱的Orz
    不過印象中麥可在我小時後可是很流行的!!XD
  • 那些說麥可不想做黑人的
    其實是他們自己想做白人吧 XD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21 01:24

  • 寫得真好

    good.
  • 作家如果連寫出來的東西都可以推給社會,都可以說是社會給出錯的資訊,那作家到底要幹麼...社會上有記者就夠啦!
    作家只是拿著記者的東西再加上一堆噁心死人的感受...
    對張曼娟相當失望,也看透了她虛偽的為人,更了解什麼叫死不認錯...

    這位路見不平者寫的讚
  • 一直再等您表達一些意見很久了,真的是大快人心!
    謝謝你 謝謝你 謝謝你
  • 不用謝,如這位張女士所言
    「我也只是說出我的真實感受」XD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21 00:44

  • 活成笑話 死成神話 真是暗諷媒體???

    看了網友EJ寫的文章

    我突然恍然大悟 是啊我們並沒有斷章取義
    我們本來就是整篇文章一起看的
    是張曼娟後來的聲明模糊了焦點

    從原文來看
    其主旨很簡單,就是:接受自己.. 這個大標
    跟嘲諷媒體有什麼關係?
    在名為:未成年事務所
    這樣一個重點放在與青少年談心的連載裡頭
    放進去一個暗諷媒體的元素 有什麼意義與必要?

    就我看來(我看了一遍又一遍)
    整篇文章的大意就是說:
    麥可這一生,會活成笑話,死才成神話,造成這樣悲劇的原因
    沒有別的,就是:他,無法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
    希望藉著這個例子勸誡青少年朋友們,坦然的接受自己。

    從我的瞭解上來看就是這樣,絕不是斷章取義,這就是整篇文章看下來,我吸收到的我瞭解到的,以我對文字的認識,我有自信我並沒有任何誤解。

    我只看到:為了引用麥可這個當紅的例子,張曼娟非常非常小心,避免在文字上被抓包。

    像是戀童怪癖疑雲:加上疑雲,如此便不是認定其犯行。

    然後用:我們見證....或是:...被熱烈討論。這樣拉全部的人下水的說法。其實是因為她不但被媒體誤導並深深的相信著媒體的報導之外,更糟的是她以為每一個民眾應該也是跟她抱持一樣的看法。

    可惜她並不知道,關於種種對麥可荒謬消息的誤傳,在麥可過世的那一瞬間,正爆炸性的被澄清中。
    她唯一的可憐之處就是:她太晚知道,比我們晚太多太多。

    而之後接連兩波的強詞奪理的聲明裡,還將那些對她提出指正的人,全部塑造成愚昧無知,盲目護主的暴民。要知道有不少提出指正的人是她的書迷啊。

    我本來看了20日聲明,雖然強詞奪理依舊,但至少裡頭有一些關於麥可的澄清。覺得有一點想就此打住。
    但看了EJ的文章
    我發現,這根本只是給我們點糖果吃就想打發我們。
    真正該更正的文章內容,根本沒有更正啊。

    說真的,大家想一想
    其實他在官網發的道歉聲明只有我們會去看吧
    其他看過那篇文章並跟著也把對麥可的錯誤印象刻在腦裡的人,會去點來看嗎?
    套他們打手說的話:聲明也只是我們自己看了爽而已。
    對事實的澄清根本就無濟於事。

    如果不重新更正文章,重新發表,根本無法挽回其造成的影響。
  • 謝謝你的回文,為本篇主旨補充了這麼多內容 :)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22 03:43

  • 沒錯你寫得太好了,我也推!
    有圖為真相 又有紅黑字排版 加上精闢註解
    實在是太經典了
    我看了兩三次!回味無窮哈哈哈
  • 各位,說得太好了! 但有沒有可能,根本這篇非出張才女之手? 這才是更大的內幕???!!!

    張才女的底下的人寫的,她只是過目,也沒想太多,就發文在聯合報網站了!

    一位這麼忙碌,自稱創作文章須要保障的女子,若黑幕是抄手代寫! 哇 這豈不更棒!

    "文章改變妳的人生~也毀了妳"!

    我有權利提出此合理的懷疑吧?
    第一,才女的聰明才智,有這麼笨到,寫這完全跟她的邏輯形象不符的文章?
    第二,她的年紀,應該不會不知道,也經過MJ的光榮時代,怎麼會出種種文章內無法理解的字眼張才女! 你原諒的文章,只是黑上加黑,反正我也不看你的文章的,哈哈

    版主 整理得太棒了!
  • 可悲的社會

    MJ真的是被噬血媒體毀掉的經典例子
    可悲的社會,新聞都不重視真相。
  • 我覺得
    是她自己沒有接受自己犯的錯。
    標題聳動,張女士大概忘了自己是作家而不是記者,
    結果她的道歉,只是為她自己辯白而已,
    她有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完全責任嗎?
    這樣的大人,怎麼為她的小學堂裡的孩子做一個榜樣呢?
    這就是張女士所謂的真實嗎?
  • 推文,張女士真的是死不認錯
  • 言論自由.....哈哈哈

    看誰說的算

    拳頭大的,武力強的.....

    一句話

    你在做什麼!?

  • 現在每天都會忍不住跑過來看看網友轉貼的張女士鬼話集
    從鄙視到生氣再變成當作笑話看,好神奇的變化XD(被拖走)

    眾人:喂這裡明明就是阿宅新聞站呀囧
  • 她的小學堂有向教育局立案嗎?是合法補習班嗎?
    http://bsb.edu.tw/afterschool/?usercity=20
    因為用上述網站(台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查不到有立案耶??
    怪怪喔!!
    據她自己說有幾百個學生進出啊?算是補習班吧?有收費吧??
  • 真是一篇深得我心滴好文章!

    我贊同 第29樓 寫的
    但我只覺得張╳娟的腦袋瓜如同死水般,拒絶人家善意的回應。
    就一個字「張╳娟」→「爛」


    我贊同 第8樓 寫的
    我已經上那個網頁去註冊了。

    →→→支持麥可提名諾貝爾和平獎←←←


     First Name  : ---名字---
     Last Name   : ---(姓)---
     Email Address : --------@--------
     Country    : Taiwan

  • 謝謝你版主!!
    感謝你這篇文章!
    29的朋友說得很對
    應該更正的沒有更正
    就像給糖吃一樣

  • 相反的我們要謝謝她
    在一次為麥可事件平反XD
  • 這幾篇關於MJ的網誌看得很痛快,謝謝。
    很多化大家都說了,我也在不同的地方說過許多話。
    現在我只想說,聽他的歌曲,充斥著黑人音樂的元素。
    非常鮮明。
    某張女士,起碼我有自信你不會比我更了解他。
    我本來只是單純喜愛MJ的某些歌曲,驚嘆他的舞蹈。
    有好長一段時間我根本沒有特別注意他的消息,我心目中的他就是那個樣子,沒受到媒體怎麼影響,因為我個人不大看那些東西。
    但正因為他過世之後,太多令人憤怒的無恥抹黑與汙衊,於是我決定表明自己的立場。
    我真的想,這世界怎麼了?
    總之,能說的說,該澄清的澄清。
    我不算什麼人物,可是這是我的心意。
    我相信MJ說的:
    Lies run sprints but the truth runs marathons.
  • 我要感謝你讓我看到一連串事件的真相
    否則我也會成為被蒙蔽之人
  • 事前輕率>>"公開發表"看法:未經查證
    事後推託>>說要道歉:都在為自己辯白

    我倒覺得
    張女士本人還比較像她自己說的那種
    "不-能-接-受-真-實-自-己-的-人"

    否則
    怎會連承認自己犯下的錯誤
    都那麼困難??
    前後說法還迅速又明顯地不一致呢??
  • 剛看了那個20號補充的道歉解釋
    更錯愕........
    通篇都在強調小孩子啊小學堂啦創作自由....

    還拿
    孔子說過不客觀的話卻不損及其地位來"自比"??!!!
    這比喻失當就算了
    還很傲慢耶....

    其實可以很簡單的道歉
    卻被東扯西扯模糊焦點
    硬拗成這樣
    對她印象更差了..........
    張女士實在弄巧成拙
    一錯再錯!!

    她不寫還不知道
    這種文章理路一路看下來
    對國內文壇的所謂的"才女"很失望.........
    對寫文章硬坳的功夫
    倒是大開了眼界!!!!

  • 諾貝爾獎只頒給活人
    死人是不具備被提名資格的
  • 是喔~
    沒關係~反正作足面子~

    我還為此搜尋了「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對照表」ㄎㄎ

  • 無論結果能否成行,也算是歌迷的一種致意吧 :) 加油!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23 09:45

  • 呵呵

    這位鼎鼎大名的作家我連聽都沒聽過
    或許我還不夠有文學常識之類的!
    張女士說作家都是有偏見其實他還間接坦承自己的偏見
    如果對mj有偏見就說了啊?
    其實對mj有偏見的人還是有
    要是你承認我們幾個歌迷還會覺得索然無味 了了事ˋ
    但是事前事後兩種話!
    所謂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嗎?


    雖是作家沒錯
    但你做的比mj好.夠了解他 再來批評他也不遲!


    我們這些歌迷也不是瞎子
    不好的人還會有地位嗎?





  • 這位人稱,所謂大名鼎鼎的做家

    我怎麼連聽都沒聽過,何來大名鼎鼎 --


    而且,連一件事都可以不用搞清楚
    可以這樣亂下批判?!
    她稱所謂的偏見?

    呵,笑死人了。
    寫這種文章,都可以當作家?!
    還開學堂?!

    好荒謬。


    說真的,身為一個傳導教育的一個人
    都可以,不去了解事情的真相如何
    可以,去對一個人<還是一位離開的偉人>
    亂下批判?! 呵,所謂得教育是這樣?

    真想跟她說。
    當不清楚一件事之前,不要自以為的去批判一個人

    真的,就像版大所說的一樣...

  • 無藥可救

    生前一直被謠言、抹黑中傷
    都不願極力去辯解 任毀任謗的一個好人
    我記得一段訪問
    主持人問他「為什麼不解釋?」
    M.J.只淡淡吐出一句「他們只是要錢而已」

    其實我不是Michael的歌迷
    我也是在Michael猝逝後
    才發現到其實自己對祂有這麼多的誤解
    才發現到其實祂的許多貢獻與成就
    是在未來幾個世紀 還未必有人能突破的

    以張大作家身為一個教育工作者的角色來看
    其實她還是扮演得滿稱職的
    一個可以給現在人引以為鏡的負面教材
    從她的不明就裡、自以為是、扣帽子、藉機宣傳、傲慢、硬拗
    我相信有頭腦的人 應該可以從中吸取不少教訓
    這點倒是要謝謝張大作家了
  • 這幾天在聯副那邊的撻伐串中
    陸續有聲援張曼娟女士的聲音跳出來。
    他們的想法是:人家都已經道歉了,你們還想怎樣?!
    並強調張曼娟女士已經在道歉聲明中作了解釋,
    為何我們還不放過她?

    於是
    我又再次回顧張曼娟寫的原文與道歉文
    並試圖用他們的角度去理解張曼娟的文章。

    但我越看只越覺得
    這篇文章確實對麥可傑克森極不厚道,甚至還污衊了他。
    而道歉文更是漏洞百出。
    說真的
    我一點也看不出來原文章何處有反諷媒體之處
    如果張曼娟女士單方面堅決其確有反諷媒體之意
    但卻有如此多的人都看不出其所指涉
    那麼有兩種可能
    一種就是如張曼娟所說的:
    絕大多數的人都沒有看出那篇文章的深奧之處。
    另一種則是:
    張曼娟在文章的書寫上確實發生了辭不達意的問題。
    至於此種自由心證的東西我想也無法藉由反覆辯證來得到答案了。

    而指讀者斷章取義的說法,我則認為
    是其道歉文在模糊焦點:
    試圖讓不知詳情的民眾誤以為
    不滿該文章的撻伐群眾是只看標題不看內容就妄自曲解文章意涵的愚民。
    以我來說,我從沒單單針對其標題"生成笑話,死成神話"大作文章,
    也從未特別著重於該處提出質疑。
    而實際上一直以來網友們也都指出文章多處不妥,
    標題反而不是最被詬病的地方。
    撻伐之所以會排山倒海而來,是因為"主旨",
    也就是一篇文章之所以存在的原因,
    一個負責任的作者怎能容許自己在這上頭出錯?

    看回原文,其為文的主旨是:接受自己。
    並用"反例"來警惕青少年朋友:
    "不接受自己,小心下場跟麥可一樣。"
    若這不是貶抑一個人,難道是稱許一個人?!
    如今它被用於反證主旨上頭,
    不是更加深了它的惡性與傷害性?
    畢竟,以原文主旨"接受自己"本身來說,具有極正面的意義
    ,換言之,對麥可而言,被用作反例的該評價就極為負面。
    雖即,張曼娟在道歉聲明中指出:她個人覺得
    "不接受自己"並不是一個罪過,
    但從為文章來看
    "不接受自己"卻是一個"會讓一位就算畢生作了無數貢獻的人
    活著的時候也只能是個笑話,直到死了之後才能成為神話"的一種自我選擇。
    會招致這樣的結果,恐怕其”不應當”的程度也不算輕微吧。
    而所謂接不接受自己這種事情,外人怎能單從一個人的行為舉止或外觀反推回去?
    身為老師.作家怎麼能讓自己落得跟口無遮攔的算命仙一樣呢?

    誠如我在21號的留言,
    其原文大意就是:

    麥可這一生,
    會活成被大多數人當作笑話,
    直到他過世之後才又被世人發掘為神話,
    造成這樣的悲劇
    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
    他,無法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
    希望藉著這個例子勸誡青少年朋友們,
    坦然的接受自己。

    這乍看之下沒有問題。
    但前提是舉例得要正確,整篇文章才得以成立。
    但是,拿"麥可無法接受自己是個黑人"為舉例,
    本身就是個天大的謬誤
    (很多人舉證過了
    (尤以版主另篇所提供的歐普拉專訪為最多次被提到)
    影片當中,麥可親自出面聲明:
    我從來沒有不接受自己,我一直以來都以我的種族為榮,
    以我自己為榮,別人說我不接受自己,
    不接受自己的種族,這些話真的傷我很深)

    而一旦舉證錯誤,
    怎麼可以單憑藉口其為作者真實感受就能無冕王般地寫出來呢?
    很多則留言也舉過類似的例子,
    例如:(下例純粹作為舉例之用,內容純屬杜撰)
    某人的真實感受是:
    張曼娟年紀這麼大了卻還不結婚,我想她應該是名女同志。
    而實際上張曼娟本人從未對外宣稱她是女同志,
    而是一直以來都抱持著獨身主義。
    所以如上例這樣沒有經過查證,單純為真實自我感受的東西
    拿來當題材
    發表在聯合報副刊上就是不恰當的,不是嗎?

    再者,為什麼大多數讀者
    會認為看不出來是在嘲諷媒體
    這是為什麼?
    這是因為
    張曼娟在文章前一大段
    全部都在談麥可一生林林總總的笑話”疑雲”
    而我們就暫且假定該段真的是在反諷媒體好了
    但後面卻急轉直下
    直指會造成這樣不堪的結果
    追根究底:還不是麥可不接受自己才會造成的。
    世人之所以會對麥可作出諸多扭曲的評價,
    還不都是因為他無法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所導致的。

    試問:如果真有心要反諷媒體,
    那麼文章之中,不是應該多少要指出:
    這一切主要都是媒體投大眾獵奇心理之所好而惹的禍,
    若不是媒體跟大眾的八卦心態,
    麥可生前也不會被看做是笑話,
    直到死後才漸漸挽回名聲變成神話。
    難道不是嗎?
    怎麼完全沒有類似內容就算了
    甚至還反其道而行?

    再仔細看原文,佔用最多篇幅的部分是在:
    一一條列多年來那些關於麥可不堪入目的八卦小道消息。
    (且並沒有額外說明該內容都是媒體用來炒新聞的的假消息,
    而從張曼娟筆下寫出更彷彿是為那些事情的真實性背書。)
    這不是鞭屍?而是反諷媒體?
    難道說惡意詆毀麥可的消息披露的越多,就越能顯示對媒體的嘲諷?
    若真是如此,我不能苟同,畢竟這樣的手法也未免太不高明太不厚道,
    亦無怪乎張曼娟會成眾矢之的。

    看回原文
    若說裡頭真的有任何關於大眾媒體的看法,
    我個人認為最多最多也只是屬於一種"中立"的表態,
    因為張曼娟實際上是不帶情緒的描述當前的社會現況。
    至少我們可以確定的是文中完全沒有明指或暗指出:
    媒體與大眾對麥可的所作所為到底有沒有錯。
    (倒是直指會造成此番局面,都是肇因於麥可不接受自己是個黑人。)
    反諷?
    我真的看不出來。
    再加上我21號所寫的,
    該文作為一篇主旨為"接受自己"的青輔文,其反諷媒體的必要性近乎零。

    而為什麼同樣是以麥可傑克森為題材,何春蕤女士不會被攻擊?
    (請參照下面何春蕤女士的文章:誰怕麥可傑克森?)
    http://intermargins.net/Activity/2009/Michael_Jackson_Leslie_Feinberg.htm
    因為何春蕤女士該文的"主旨"是對已過往的麥可傑克森
    其所遭遇的種種歧視與扭曲,深表人道關懷與同情。
    其於末段下了如此的結論:
    麥可傑克森就是死於種族主義、反種族主義的僵化、同性戀恐懼症、跨性別恐懼症、戀童恐慌症數症齊發的美國氛圍。
    哀悼他的將不會是少數,因為被上述病症的效應所苦的人絕不是少數。
    (注意最後一句:...被上述"病症"的效應所苦...,
    個人認為其言外之音即是:那些硬是把麥可當成怪胎的人才是真的有"病"。
    或許何春蕤女士為文並無此意,
    但若要說反諷或是暗諷,至少也要像這樣才有到位吧。)

    反觀張曼娟的原文
    則就像是,
    不給強姦犯嚴厲指責
    卻對被強姦的少女說:
    當初要不是妳穿得那麼露,會被強姦嗎?會嗎?
    妳最大的悲劇就是愛露!不檢點!才會引人犯罪!

    恕我舉這麼露骨的例子
    但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再一次重申
    一篇錯誤的文章
    道歉於我何用?
    我們要的是一個更正:
    針對原文錯誤的地方加以更正,並重新發表之。

    PS.雖然我知道這事件發展至今,更正並重新發表是不可能的了
    聯副那邊聲浪已經漸漸趨於平緩,大家該說想說能說的通通都說了,
    有時還要忙於應付意圖不明的搗亂,我想大家也都累了吧。
    PO在這裡希望至少可以讓更多人知道事情的始末,能挽回多少是多少。
    若讓更多人能因此主動或被動的去瞭解事情的真相
    瞭解真實的麥可是如何用他全心全意的愛影響著這個世界的,這樣就值得了。
    有人說人都死了還一直窮追猛打幹嘛,但我一直認為一件事情有沒有意義,值不值得,都是人賦予它的。
    只要我願意,就算是芝麻小事也可以是人生最重要的事。
  • 謝謝你精彩的發言
    也謝謝你分享的那系列文章
    我看了,覺得非常發人深省。

    麥可的死,不僅只是我們失去了流行天王那麼簡單
    他的一生遭遇揭示著很多耐人尋味的現象和人性不願承認的醜陋面。

    shintaroreplied on 2009/07/25 02:19

  • 50樓的大哥

    撲撲撲......我輸了。投降。

    相信我一句話
    只要一句話就夠了
    我們一直企圖做的就只是為人性中的美好發聲與捍衛

    今天我也不是因為身為讀者才站在曼娟老師這邊發聲
    可能因為我們這個年代(70)是讀着曼娟老師的書長大的
    許多讀者都與他有相當長時間的文字互動
    所以清楚的知道曼娟老師是一位怎樣的作家與長者
    自然看到文章並不會往他處想吧?!
    (我實在摸不著頭緒。看到許多的其他解讀,老實說我的反應也跟曼娟老師錯愕的反應是相同的)

    我想眾多的反駁並不是反駁M.J
    而是反駁因為這次事件大眾對曼娟老師的異樣評價啊
    許多人都替曼娟老師感到心疼啊
    (不出聲是因為許多認識曼娟老師的人都明白老師此時想做的啊)

    也許就像我一位唸心理研究所網友說的
    曼娟老師這篇文太簡短了 簡短的太危險了吧

    在聯合官網有些話不便說
    我想說的是,曼娟老師其實是一個情感很含蓄的人
    她表達出對不起 她不是有意傷了你們
    等雖然看似簡短 但字字句句都是她真真實實的心境啊
    (且她會真的因此感到難過啊)

    天啊,你們可以想像一位嚴以律己的暢銷作家
    竟然一篇文章被錯誤解讀上電視那樣的窘態嗎
    算了。她自討苦吃......

    曼娟老師儘管沒再說什麼
    但,請你們相信,她一定真的明白了且也學到了什麼啊

    她是一位默默行善者
    她也是一位對人世有愛的實踐者

    所以,50樓,我說我們看似不一樣的發聲其實殊途同歸啊

    請你們不要拘泥那些小節,指責曼娟老師了
  • TO:竹子
    張小姐的書我看過,MJ的歌我也聽過,我既非MJ迷,也非張小姐的書迷;
    我相信張小姐此次發表的文章,本意並不是要詆毀MJ;
    但張小姐的此篇文章真的是寫得不夠嚴謹.
    一 下錯標題
    二 資料沒收集齊全
    三 違反死者為大的傳統觀念,何況才剛去世沒多久?尚未到蓋棺論定的階段.
    四 做人的基本原則是:不可以隨意取笑或評論他人的外表(基本做人的道理~~我從小的時候,我的父母就不允許我們姐妹評論他人的外表)
    五 誠如你所言:文章內容真的太短了!與其如此,當初不發文就沒事!

    張小姐目前最好的做法:當做一切都沒發生,相應不理,時間久了,MJ迷們發洩完了,自會收手的.
    另外~~
    張小姐必須要知道,演藝人員對外貌的要求是比一般民眾苛刻,
    這點需要尊重(跟收入與票房有關喔?!~~基本常識吧?)

  • 如michelle兄所說的....請先別急著替自己喊冤吧
    給大家、也給張作家時間思考關於這次學到什麼事情,相信將來他寫出的作品會吸引更多社會層面讀者

    看了張女士這系列的發言後,應該不只版主這種明明就不是麥可迷、看了文章後卻跑出來替麥可感到心痛的人吧(在下也是)

    「請你們不要拘泥那些小節,指責曼娟老師了」
    張女士應該是個非常自律、道德標準又高的文人,才能夠在藝文界屹立不搖
    假如他也認為誤會一個人只是小節....在下終於能恍然大悟:何以這個社會如此紛亂、如此多的兇殺案
  • 哎喲~大家別忙著替張╳娟作什麼解釋了啦,
    人都到了中年婦女了,什麼醜樣 誰沒見過?

    「尊重別人」的基本意義,不就是多聽聽別人說什麼嗎?

    你看,張╳娟正忙著大放獗詞,哪有時間聽別人「哎」一聲咧。

    張╳娟忙著寫她的大作,平常根本不會去「閱讀」的!

    看完『誰怕麥可傑克森』(連結網頁)後,讓我想打出以上的字。



    跟 何春蕤(ㄖㄨㄟˊ)比!!!  能比嗎?

    妳(張某)~滾吧妳!!! 妳自己看看自己寫的什麼東西!!!

    妳欠麥可一個公道啦!!! 氣死我了!!!
  • michelle:
    嗯,也許真的有失嚴謹
    就像我一個網友說的
    談論接受自己的議題
    其實應該要用不容易引起誤解的方式
    例如:你接受自己的程度有多少(包涵個性,習慣,癖好,容貌,家庭背景等等)
    言之過短
    容易讓人陷入簡單的二分法裡
    變成非得選邊站不可的對立

    Yuki:
    你說的很有道理
    受教了 :)
  • 版主寫的好~但張女士....

    版主寫的很恰當~我表達我這老粗的看法~希望他醒一下
    有些事情請不要去<預設立場>~張曼娟女士~被轟自找的

    不能做自己~比死亡更可怕~死亡就是終止了~不能做自己~就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妳是他嗎?妳跟他很熟~~你好了解喔>

    2過氣藝人<妳還真可悲羨慕嗎?~原來過氣藝人都可以當流行樂天王?>

    3他都沒有接受自己~接受自己的長相~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妳怎麼知道?還是你有這段經歷~你黑人喔~你是他嗎?>

    4當他活者的時候~就只是一個笑話<歌迷是感傷的難過的痛苦的~~只有你這種人才會去看妳所謂的笑話>
    一個作家不等於一個評論家~評審?~還是裁判?

    我如果是一個身為歌迷的當事者~我就不會在他生前死後~去看你所謂的他的"笑話"

    再來~你連當過氣藝人的資格都沒有~

    你被砲轟不是沒有理由的~有些事情~可以<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但是不要"禍從筆出"或是"禍從手出"
    不要去預設別人的立場~~

    網友說的沒錯~"妳就是那種踐踏別人屍體往上爬的人"

    講話或是發表言行評論請經過"大腦"思考一下
  • 我想張曼娟真的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就是

    相信不實新聞報導

    但我想其實他覺得的是MJ是偉大的

    可是生前媒體卻一直過分強調他的負面新聞

    逝世後卻一直不斷說明MJ如何偉大

    所以我覺得他的意思應該是

    當他活著的時候媒體把他當成笑話

    過世媒體卻把他當成神話

    不過他確實應該為沒有查證胡亂引用而公開道歉!
  • 太令人匪夷所思


    很誇張
    今天去聯副網站看
    整個張曼娟的未成年事務所專欄
    全部消失了
    連網友轉移陣地
    換成PO在張曼娟別的文章下的續討伐破千留言
    也全都一併刪除
    AGAIN!!!!!
    以為沒人會持續觀察?
    我就在這裡好好記她一筆
    呼 好在版主這裡他們動不了
    不然我看他們也很想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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