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想自殺的先讀這篇。原來安眠藥那麼痛苦,以後我不敢考慮了(?!) 割腕: 割的時候會比較痛,心裡壓力大,而且90%的人不知道正確位置和深度,白白留下傷痕。 想自己身上劃足夠深的傷口,是一件非常容易半途而廢的事,需要恆心毅力和專業知識。 由於血有自凝能力,大部分的傷口都容易出現自我結痂而止血,需要在原來傷口上再割一次。不怕痛可以選擇。 此外,大多數割腕的 下場是由於失血過多出現昏迷,血在昏迷後出現結痂,死沒死成,大腦由於缺血成了植物人。 安眠藥: 很多人認為安眠藥物最不痛苦,事實上,吃安眠藥最難受。 藥物會在進入半睡眠狀態下出現胃部刺激而引發嘔吐,因為神經被麻痺,人不能動,嘔吐液體會進入肺部和鼻腔, 引起巨大的呼吸痛苦和肺部灼燒感,人不能動,卻要受煎熬15分鐘上下(這就是所謂的可搶救時間)。 毒藥: 首先劑量是最大的難題,少了死不了、多了有副作用。 什麼叫副作用?就是抽搐、痙攣、嘔吐、大小便失禁、便血、視覺失常、說胡話等, 萬一你還沒死,卻被人看到這個狼狽的樣子。。。呃。 而且還要考量服毒時是否空腹、個人體質、毒藥保存期、毒草老嫩, 根據《西方醫學》1989年12月(自己可以去查),服毒死亡的機率取決於人體排毒器官的老幼。 中國傳統毒藥砒霜是4個小時左右死亡,並且在最後兩個小時有極其劇烈的痙攣和腹瀉、膚色變青。 如果你40歲以下,為了你的形象,還是算了吧。 氰化鉀: 單獨列出,很多人以為這東西不錯。事實上,這個東西只要一 點點,就會引起舌部燒傷和氣管收縮。 由於氣管收縮,人會產生巨大的痛苦,口眼歪斜、流涎,發出極其慘烈的尖叫聲(不是人想叫,而是氣管收縮、呼吸的聲音) 此外,致死率不是那麼高,07年出現過有人吞服三瓶子還被搶救回來的例子。 電擊: 有一些工人有時常常被電擊而致死,但有時又奇跡般的活過來了。但活下來的人有的癱瘓,或身體受到損害。 現在大部分電力系統用保險絲或斷電設備加以保護,因此在電流過大時會停止供電。 至於高壓線嗎,人會被立刻彈開的,到時候生殖器官被燒傷別怪我沒提醒你。 投水: 窒息的過程很長,維持意識達5分鐘以上,途中伴有掙扎、慘叫,而且水溫還會對臨死的人帶來巨大的刺激。 形象會很差,人會腫得面目全非、腐臭不堪。 槍殺: 理論上,槍殺最直接,因為傷口難處理。大部分都是因為傷口流血而死。 在1945年美國在日本的佔領軍走進東條元帥府去逮捕他時(東條英機元帥是日本的戰時首 相), 他當時讓夫人在胸前劃了一個園圈,標出心臟的位置,當軍隊走進前門時,他便用0.32口徑的槍開槍。 他嚴重受傷,但未打中心臟所以沒有死。並活下來作為戰犯進行審判。三年後被處以絞刑。 醫學文獻上報導過有一個人他自殺。他用了0.32的槍對著胸口沒死,再一個0.2槍對著另一個太陽穴同時開槍而最後死亡。 理論上,槍越大就越有效,用空尖頭子彈可以造成更大傷口。口徑為0.22 的槍需要往往開火二次。 無疑會使身體遭受很大痛苦,流很多的血。沒死的話,還有一個缺點,傷口往往會留下很大的疤痕。 (這部分資料參考了1986年美 國醫學週刊,不是完全原創) 上吊: 恩,貌似大家喜歡這個簡單的辦法。但是繩子的牢固是個 問題,香港1991 年曾有記錄上吊未遂而摔成癱瘓的例子。 但是我這裡鄭重提醒各位,上吊引起的意識消失可達15分鐘!所以上吊前請想清楚。 而且上吊被救下來的比率是最高的。 另外說一句,上吊而死的人會本能的出現劇烈掙扎,而導致褲子掉下來情況並不少見。 由於人死後血液流向下方,多數男性屍體會出現勃起現象而女性因掙扎掉落褲子機率更大。 說到這裡,還有誰想上吊? 一氧化碳: 說實話,這個比較棘手,因為比較難死。 川端康成是80多歲了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四年之後,把煤氣管直接塞進了自己的喉嚨才死。 現在城市裡面的天然氣大都經過處理,毒性降低太多了。 一般情況下,就算你關一晚上,你也最多就昏迷,失禁,甚至變成植物人。 建議想死的話先餓自己幾天,把自己搞得虛弱不堪再去塞管子。 跳樓: 理論上最快。實際上,人不會那麼快喪失意識,必須確保是頭部撞地才可以保證死亡。 否則,就算內臟衝擊受傷,也起碼承受2-3分鐘的痛苦(神經殘留現象)。而且死狀不雅,可能傷及無辜。 萬一摔在玻璃渣,仙人掌,鐵絲網等特殊緩衝物上,恭喜你,痛不欲生。 世界紀錄保持者是克斯洛伐克上空10155M處發生爆炸後沒摔死的空姐塞爾維亞前空姐維斯娜‧烏洛維奇, 她頭骨裂成兩半,三根椎骨粉碎,手腿全部骨折,但她卻奇跡般地存活了下來。 所以基本上……我不贊成跳樓死。 刎頸: 切對了位置,血會噴到2米高,切錯了位置,你就成鴨脖子了。 別相信電視裡那套,自刎需要的武器,一般劍啊刀啊是無法砍動脖子旁肌肉的。 需要用小刀,準確插入然後橫向逐步鋸開。一般人我不認為有這個能耐。 忘了說一句,必須同時隔斷動脈和靜脈,單獨一根可以讓你受長達半小時的折磨。 切腹: 日本人專利,中國人別學了。 刀子插入時候會引起腹膜休克而痛的無法繼續,腸子還會流出來,大概流出一桶吧, 如果誰要這麼變態,請先告訴我,我來參觀下,反正不切斷全部腸子前你死不了。 自焚: 痛苦程度可想而知,試著想像把自己全身上下的皮都撕掉再淋上強酸體會一下。 凍死: 救活率還是蠻高的,救成之後凍傷的部分不比燒傷好看多少,如果冰箱的話,那屬於窒息。 絕食: 我還沒見過絕食而死的!沒死的都屬於減肥!!不過據說法國有記載90多天餓死的。。。 李叔同在虎跑寺進行過21天禁食,結束後自己感覺神清氣爽、脫胎換骨,並直接導致了後來他的出家。 此外說幾個極端的自殺的例子: 某人吃了毒藥在河邊掛起繩子把脖子伸了進去然後開槍對自己頭部射擊,結果因為上吊時候引起的手臂抽搐,射斷了繩子, 人掉入河中,被船上的人救起,喝了一肚子河水洗胃,把毒藥吐了出來。 還有個沒出息的哥們(很不幸,我認識)。他是吃了威而剛又吃了一不知名的春藥,結果還沒上陣就心臟病被誘發了。 雖然被救回了,但我堅持他這個也屬於自殺。 來源:http://blog.renren.com/blog/251591756/49743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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